霍邱社会和谐。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位居全省第二位。辖32个乡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425个行政村。人口170.2万,位居全省第五位。农村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是全国村镇建设先进县。县城搭起了“八纵六横”的城市框架,建成区面积20.5平方公里,城区人口20万。流通体系健全,涌现出一批连接中原、辐射华东的专业市场,年总成交额达30多亿元。
收入消费:2014年财政收入21.6亿元,下降2.4%。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14.3亿元,与上年持平。财政支出50亿元,增长1.8%。财政收入地方级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分别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05.5%、148.6%。2014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50.2亿元,增长9.7%;余额比年初增加22.1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56.8亿元,同比增长13.0%,居民储蓄存款比年初增加18.0亿元。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9.5亿元,增长13.5%;余额比年初增加15.4亿元。金融存贷比达51.8%,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2014年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2元,比上年增长8.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902元,比上年增长11.5%。201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亿元,增长12.2%。分产品看,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中,家具类增长19.3%;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2.6%;化妆品类增长8.7%;日用品类增长7.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3 %;汽车类和金银珠宝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5 %和下降4.4%。
社保民生:2014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5611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16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新转移农业劳动力19605人;创业培训280人。2014年底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97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数2.5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31万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5.01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3.8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72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1.61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6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2.95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41.9万人。2014年保费收入21254万元,比上年增长13.6%,其中:人寿保费收入16478万元,同比下降16.4%;财产保费收入4776万元,同比增长4.8%;赔款和给付为16393万元,增长23.21%。
教育医疗:2014年全县共有各类学校517所,在校学生205436人。其中:中职教育7所,在校学生1.36万人;普通教育510所,在校学生19.18万人。在普通教育中:小学330所,在校学生10.10万人;普通中学86所,在校学生5.22万人;幼儿园93所,在校学生3.85万人。全年招生6.31万人,毕业5.37万人。全年高中升学本科达线2983人,达线率为45%,连续三年超全省平均水平。2014年投入1.32亿元改善办学条件;下拨义保经费1.09亿元;下拨农村免费教科书中央补助资金1743万元;发放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550万元,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941万元,免除中职学生学费991万元,受益学生2.96万人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569万元,受益学生824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投入6695万元,惠及学生10.26万人次;33所民办学校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受益学生两万余人;发放教育善款107余万元,救助特困师生 971人次。2014年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43个、实有床位3146张。有卫生技术人员2573人。执业医师714人、执业助理医师375人、注册护士98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