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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公告】霍邱县人民医院南区门诊部发光字设计及安装采购需求调研公告
编辑日期:2025/10/17  发 布:宣传科  文章来源: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为提升医院形象,增强辨识度和宣传效果,方便患者及家属快速识别,实现医院名称24小时清晰可见,医院拟对南区3号楼新设门诊增设发光字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意向、资质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县人民医院南区3号楼门诊部发光字设计及安装采购项目(红色箭头位置)

 

 

二、项目内容:

在县人民医院南区3号楼增设发光字:字体内容“门诊部”,三个汉字。

需承包商提供字体设计方案、制作工艺、安装方案、材质以及后续维护计划等。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承包商

三:服务要求:供应商需现场勘察。具体样式、大小、材质、布局及安装等由各潜在供应商现场踏勘后自行设计方案,要求美观大方、有辨识度、安全节能、经久耐用

 

四、供应商资格及报价要求: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的)等;

2承诺函(内容包括安装工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等)。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包含广告制作、标识标牌制作或类似相关内容,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后期维护技术支持能力。

3含税报价单,本项目报价采用包干制;

4业绩证明材料:近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如有)。

5技术方案:字体设计效果图(含白天、夜晚效果图)、制作工艺说明(如材质、厚度、光源品牌型号、智能控制、防风、防水、防雷等参数)、安装方案、后续维护计划(质保期、维护响应时间等)。

备注:以上1-5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须加盖公章。附有目录,按目录顺序编排,装订成册,装于密封的档案袋中,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和联系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履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能自主承担项目,不得委托其他单位;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地址: 

1.报名时间:20251017-20251024日(18时截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各承包商将纸质材料盖章,并装订密封后递交至南区宣传科。

3.详细地址: 县人民医院南区宣传科——霍邱县城关镇蓼南路

4.报名联系人:卞婷婷 电话:0564-6018293  

 

 

霍邱县人民医院              

202510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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