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颜色:
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方案
编辑日期:2024/11/19 发 布:宣传科 文章来源: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为加快推进我院及医共体分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92号)、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医秘〔2024〕86号)、六安市卫健委关于《六安市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方案》(卫健医秘〔2024〕33号)、霍邱县卫健委《霍邱县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方案》(霍卫健秘〔2024〕8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2024年底,基本实现检验、影像结果和心电、病理、超声、内镜等检查报告互联、互通、互认,减少患者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组织机构 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成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专班。 组 长:周 进 副组长:朱 勇 吴 莉 鲍广兵 周 宏 朱文章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韩悦兼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 工作职责:定期督导我院及医共体分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进度;定期向县卫健委反馈本院及医共体分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推进情况,配合县卫健委将本医及医共体分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落到实处。 三、互认机构 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之间;紧密型城市医联体之间;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项目医院、依托医院和输出医院之间。同时,积极推动辖区内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实时查阅和互认。 四、互认项目、时限及要求 (一)互认的检验项目:7类 56项 1.血细胞分析(8项): 对于有临床表现的患者,由于血细胞分析项目临床变化较快,一般互认时间为3天。 2.尿常规化学分析-干化学法(10项): 一般互认时间为1个月。建议临床医生根据病情和诊疗需要决定是否复测。 3.血型鉴定(2项):ABO血型和Rh血型鉴定。 一般互认时间为10年。如遇重要医疗决策(如手术、输血等) ,建议决策前进行复测。 4.临床生物化学(16项):一般互认时间为1个月。建议临床医生根据病情和诊疗需要决定是否复测。 5.临床免疫学(16 项):一般互认时间为1年,如果阴性一般互认时间为1个月。 如遇重要医疗决策(如手术等),建议决策前进行复测。 6.临床微生物学(2项):细菌鉴定、药敏。一般互认时间为7天。 7.分子生物学(2项):一般互认时间为1个月。 (二)互认的影像学检查项目:3类309项 影像学检查项目包括X线检查188项、CT检查74项、磁共振检查47项,共计309项。 一般互认时间为1个月。建议临床医生根据病情和诊疗需要决定是否重新检查。 (三)不进行互认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1.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四)互认要求 1.互认原则:要遵循疾病的变化规律,恪守诊疗常规,充分考虑疾病变化发展的可能,由临床医生根据诊疗要求, 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前提下,科学选择互认结果,做 到“能认应认”。 2.互认方式:各医疗机构可通过信息平台调阅检查检验结果予以互认,也可根据患者提供的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影像学资料 (包括影像学胶片、诊断报告单、检验报告单等)予以互认。严禁以“信息化建设未达标 ”为借口,拒绝互认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查结果。 3.予以互认情况,医疗机构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应在病史中记载,记载内容包括检查检验结果、检查机构名单、日期 、档案号;对于住院患者,外院资料需留存的应该留存。 4.不予互认情况,应病历中详细记录不互认原因及需重新检查的目的,并应当耐心、细致地向患者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检查的目的、必要性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争取其理解和支持。 (五)严格落实医学检查知情同意及院务公开制度:有创等特殊检查严格履行知情同意制度,取得患者及家属书面同意,院务公开及时公布本院所开展检查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五、各部门职责 1.医务科:负责方案制定,组织相关科室培训。 2.信息科: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互联互通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标准规范完成医院信息化改造。 3.各科室:按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互认。 4.纪检室:负责该项工作监督,对于不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者予以约谈等处理,对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重复检查的医务 人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5.绩效办:要将互认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分配,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劳务分配方面予以奖励性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检验结果互认对于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降低群众就医费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按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做好本院及医共体分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 2.广泛宣传,强化培训。本院及各医共体分院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对检验结果互认的认识和理解,坚决避免无指征、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对于技术层面问题,强化培训。 3.强化督导,保障实效。医院工作专班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督促各科室及医共体分院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相关要求。要建立完善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各项工作进展和成果,定期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和持续优化。
|
Copyright ©2013 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南路 邮编:237400 联系电话:0564-6018073
皖ICP备14002979号-1 欢迎您!第 位来客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