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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严明2020年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0/4/3 发 布:办公室 文章来源: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清明节临近,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严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问题回潮复燃,现就严明2020年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提出如下要求: 一、思想要清醒,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清明期间是反对“四风”的重要时间节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对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既要倡导文明祭扫,带头做新风尚的引领者,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家庭美德,采取家庭追思、悼念遥祭、网上祭祀等文明节俭祭祀方式悼念缅怀逝者。 二、认识要清晰,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清明节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止步的批示,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决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单位公车进行祭扫、踏青、游玩等活动;严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祭扫或其他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在祭扫活动中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默许、放任家属参与现场聚集性祭扫。 三、防范要到位,落实祭扫安全措施。各乡镇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和祭扫设施场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祭扫工作措施,既充分考虑群众祭扫需求,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严防人员聚集,合理设定各类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的人员承载量,引导群众实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不得在殡仪馆进行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要加大人员投入,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及周边地区,强化引导管理,积极主动做好保障,让出行、祭扫等各项活动有力有序开展。 四、督查要精准,深挖彻查变异“四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清明期间要对联系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和廉洁过节进行督查,各乡镇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主动开展督查检查,坚决防范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出现麻痹大意思想和松懈松劲心态,及时发现节日期间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清明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对公车予以封存,确因工作需要在节日期间动车的,要提前填报《霍邱县节假日公车使用报备登记表》,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类临时应急用车需于清明节后第二天上午下班前补报纸质报备登记表。
中共霍邱县纪委 2020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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