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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寻找2016年“最美家庭”、“最美家庭成员”活动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6/5/19  发 布:梁浩  文章来源: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各乡镇,开发区和示范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要求,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扩大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覆盖面,按照全国、省、市部署,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妇联等单位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同时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成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好家风·弘扬正能量

二、活动时间

5月上旬至9月上旬。

三、推荐条件

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和家庭成员,均可参加。推荐的“最美家庭”,可以侧重于诚实守信、勤俭持家、夫妻和睦、敬业奉献、热心公益、助人为乐等家庭典型;推荐的“最美家庭成员”可以侧重于“最美婆婆”、“最美媳妇”、“最美爸爸”、“最美妈妈”、“最美儿子”、“最美女儿”等不同类型。2014、2015年度市、县表彰的“最美家庭”不在推荐范围。

四、活动内容

1、扩大活动覆盖面,重点向党政机关延伸拓展在总结推广前两年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立足基层“妇女之家”主阵地,继续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组织动员家庭开展好“晒、议、讲、展、秀”五个环节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关于“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家风建设,推动机关干部培树清廉家风,在机关形成崇德向善、崇廉尚俭的良好作风,用好的作风助推好的党风政风。

2、开展主题活动,大力传播文明家风。结合实际,着力发现、挖掘、传播蕴藏在普通家庭特别是“最美家庭”中的良好家风。在“妇女之家”和党政机关持续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活动,开展以“清风满家”为主题的清廉家风活动;结合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以“红色记忆”为主题的好家风好家训展示评议活动,生动讲述好家风故事。在霍邱新闻网、霍邱妇女网和霍邱电视台等媒体宣传好家风好家训,播放好家风好家训公益广告,宣传最美家庭家风故事。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家风家训宣讲,通过举办交流会、评议会和各类符合群众需求的文艺活动,常态化开展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各类家风家训宣传主题活动,更好发挥好家风好家训的道德教化作用,形成弘扬好家风的良好氛围。

3、借助新媒体,增强活动互动性。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县新闻网、县妇女网、县电视台以及妇联官博、官微等,及时报道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进展情况,广泛开展家风家训网络征集、故事分享、微视频展播等活动,将活动触角延伸到广大网民特别是活跃度高的年轻女性、职业女性、知识女性家庭,特别要吸引广大年轻夫妇家庭、双职工家庭、流动家庭参与进来。要利用各节点发布各具特色的“最美家庭”,如:“五一”期间集中寻找、推出、宣传勤劳致富“最美家庭”;“六一”期间集中寻找、推出、宣传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八一”节前后集中寻找、推出、宣传情系国防“最美家庭”。

五、活动要求

1、注重寻找过程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注重寻找过程,在动员方式、引导路径、寻找环节、宣传载体上加大探索,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活动,发动广大家庭积极参与,使寻找和展示活动贯穿全年,形成强大的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

2、抓好工作结合。要把寻找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结合起来,使寻找活动融入全县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要把寻找活动与妇联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融入美丽家园行动,共建绿色家庭、低碳家庭;与巾帼脱贫行动相结合,大力宣传勤劳致富、诚信创业的最美家庭;与特色家庭创建相结合,推进书香家庭、廉洁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与志愿服务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寻找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畅通推选渠道要在“妇女之家”设立群众自荐、他荐报名点,印制群众自荐、他荐表格,为群众自荐、他荐搭建便捷平台。县妇女网要在首页设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荐窗口,受群众自荐、他荐和评议。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推荐“最美家庭”候选户或者“最美家庭成员”不得少于1户。

六、评比表彰

县“最美家庭”活动主办单位,对所有推荐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具备参选资格。主办单位在审核推荐材料的基础上,根据推荐家庭的事迹情况,择优推荐省级“最美家庭”2户、“最美爸妈”、“最美儿女”各1户;推荐市级“最美家庭”10户,“最美爸妈”、“最美儿女”各2户,“最美婆媳”1户;同时,县级表彰 “最美家庭”10户,“最美爸妈”、“最美婆媳”、“最美儿女”各6户。

七、材料报送

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单位报送候选家庭时,请填报霍邱县“最美家庭”推荐候选表(加盖公章,一式二份)、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汇总表、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同时报电子版),附2—3张电子版家庭照片。推选“最美家庭成员”按附表要求填报。联系人:李洁;联系电话:6021647;邮箱:hqhl2006@126.com。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5日。

附件:

1、霍邱县“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表

2、霍邱县“最美家庭成员”推荐表

 

 

 

中共霍邱县委宣传部

中共霍邱县直属机关工委

霍邱县文明办

霍邱县妇女联合会

2016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2016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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