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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一次性告知事项十一 ➨ 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办理
编辑日期:2015/5/26  发 布:信息科  文章来源: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一、在县内定点医院就诊

      就诊后,持门诊发票、费用明细、门诊病历、就诊卡、身份证等到就诊医院新农合窗口办理,当场领取补偿。
      ★也可以定期累计结报。

      二、县外医院门诊就诊

      1.患者持门诊发票、费用明细、门诊病历、就诊卡、身份证等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办理。
      2.乡镇卫生院初审,定期报送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3.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复审后下拨资金。

霍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霍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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