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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一次性告知事项三 ➨ 新生儿参合信息补录
编辑日期:2015/5/22  发 布:信息科  文章来源: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一、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申办。申办需提交如下材料:
    1.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就诊证原件(当场复印,原件当场退还)。
    2.新生儿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当场复印,原件当场退还)。
    3.新生儿准生证原件(当场复印,原件当场退还)。
    4.新生儿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计生办育龄卡片(需相关负责人实名签字并加章)。
    5.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当场复印,原件当场退还)。
    6.上一年度新生儿父母缴费参合的票据原件。
    7.新一年度新生儿整户缴费参合的票据原件。
    8.补录申请1份。

    二、乡镇卫生院上报
    乡镇卫生院整理后,定期集中上报。
    上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1.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就诊证复印件。
    2.新生儿父母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3.新生儿准生证复印件。
    4.新生儿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计生办育龄卡片(需相关负责人实名签字并加章)。
    5.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6.上一年度新生儿父母缴费参合的票据原件。
    7.新一年度新生儿整户缴费参合的票据原件。
    8.补录申请1份。
 
   
三、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合格的予以补录。
    ★新生儿参合信息补录也可持上述证件原件直接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

 

霍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霍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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