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就医指南 > 农合医保
背景颜色:              
新农合一次性告知事项九 ➨ 普通门诊补偿办理
编辑日期:2015/5/25  发 布:信息科  文章来源: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一、县内村卫生室门诊就诊

    1.患者核对信息系统内门诊用药明细与实际用药是否相符。
    2.患者核对信息系统内门诊费用和补偿金额与《门诊补偿登记表》中登记的是否相符。
    3.核对无误后,按照门诊费用扣除补偿后的金额支付费用,并在《门诊补偿登记表》上签名并留下电话号码。

    二、县内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就诊

    就诊后,持门诊发票、费用明细、门诊病历、就诊卡、身份证等到就诊医院新农合窗口办理,当场领取门诊补偿。

霍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霍邱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Copyright ©2013 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南路 邮编:237400 联系电话:0564-6018073
皖ICP备14002979号-1 欢迎您!第 位来客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皖公网安备 341522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