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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沟通办工作职责
编辑日期:2015/5/28  发 布:信息科  文章来源: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1.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总体负责医院医疗投诉/纠纷事件的医患沟通、调查处理和医疗风险的管理工作。
  2.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医疗风险的识别、登记、评估、防范等工作。
  3.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呈报医疗安全及投诉/纠纷事件。
  4.负责医疗投诉/纠纷事件的院级沟通及接待、登记、调查取证、收集资料、递交讨论、协调处理等工作。
  5.配合医调会做好医疗投诉/纠纷的调解处置工作。
  6.配合医学会等部门做好医疗投诉/纠纷事件的医疗损害鉴定工作。
  7.配合或协助医院法律顾问做好医疗投诉/纠纷的法律诉讼相关事宜。
  8.定期组织召开医院医疗事件处理小组会议,及时对重大医疗投诉/纠纷事件进行讨论、分析,做好处置工作。
  9.每季组织召开一次医疗安全会议,汇总、反馈、分析医疗安全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向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提出医疗安全有关的合理化建议;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对医疗投诉/纠纷事件的责任人作出处理意见。
  10.参与医院医疗安全、投诉/纠纷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11.做好在院病人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相关的问卷调查及出院病人随访工作,考核临床科室对出院病人随访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协助医院相关部门处理由于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医疗收费、工作责任心等引起的医疗投诉/纠纷的接待、调查、反馈和处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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