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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工会工作职责
编辑日期:2015/4/3  发 布:信息科  文章来源: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院工会工作职责

    1、在医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全院性大型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的医院文化建设活动,引导和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3、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职工帮扶和送温暖工作,努力解决职工实际困难,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4、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医院建设和改革,完成医院的各项任务,组织救灾赈灾、社会公益活动。
    5、代表和组织职工对医院事务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组织好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小组工作,按时进行工会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换届改选。
    6、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做好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7、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8、负责工会经费和财产的管理。
    9、指导下级工会组织的工作,做好接收新会员及会员会籍转接手续,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10、负责工会委员、职代会代表的推荐、选举、培训工作。
    11、认真贯彻落实医德医风、医院文化和廉洁自律建设活动,对全院医德医风、文化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并作出分析讲评,及时发现工作缺陷,做好督促检查、执行效果反馈,明确阶段目标,确定方向,明确任务,安排年度计划,分步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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