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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负责制
编辑日期:2015/4/1  发 布:梁浩  文章来源: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院长负责制

1、院长是医院的法人,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履行法人的职能,承担法人的责任,应当具备相关管理知识和技能。

2、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上级党委和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不断进行改革创新,使医院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3、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使用医院的医疗资源,为患者提供有质量和医疗安全保证的、适宜的医疗、公共卫生服务。

4、负责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5、负责制定并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并有具体实施的措施。

6、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及其他科室,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7、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对辖区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管理、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医生业务能力。

8、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定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不断运用、开展和引进新技术,提高全院医疗、教学和科研水平。

9、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辖区农村卫生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积极配合预防、保健机构按照有关预案完成辖区各种卫生应急处突工作。

10、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促进职业精神转变。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院各项核心制定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11、根据国家人事制定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建立新的用人机制;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考察、任免、奖惩、调动及晋升等工作。

12、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基本建设、物资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结算,关心职工生活,逐步提高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13、组织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4、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医院各项医改工作目标扩大落实。

15、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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