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为民(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方案》已编制完成,按照决策预公开规定,现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3月3日——10日;回复联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股,电话:2717009,邮箱:1198775820@qq.com 来函请寄: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股,邮编:237400。
特此通知。
附:《霍邱县为民(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方案》。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3月2日
霍邱县为民(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估方案
为客观评价全县为民(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各单位服务工作监管,解决好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对全县为民(政务)服务工作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第三方机构评估拟在县乡直接服务群众的部门单位中开展,具体包括纳入省市监管的权力清单运行单位,拥有办事大厅的窗口单位,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单位(具体名单附后)。
二、运行办法
按照每两月评估一次的要求,第三月上旬县政务服务中心会同县效能办,采集服务对象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将基本信息提供至第三方机构,第三月中下旬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单位服务情况进行评估,第四月上旬公布评估结果。
县政务服务中心采集服务对象分为网上采集、各单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借调三种方式,根据各服务单位具体情况确定。第三方机构确定评估办法,并对评估结果独立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月下旬-3月下旬)。制定方案,选定评估单位,确定被评估单位,进行系统链接,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从4上旬开始)。启动评估工作,县级4月上旬开始进行监测,乡镇、开发区5月上旬开始进行监测。
(三)成果运用阶段。除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外,另将结果纳入县目标主任考核、县政务公开和为民(政务)服务考核体系,实施相应奖惩。
四、组织推动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将该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常抓常管,具体落实。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供可靠保障。要强化服务对象联系电话的采集,确保服务对象全员纳入采集范围。要重视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县效能办、政务服务中心等牵头单位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强化检查调度,以严的态度和实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纳入省市监管的权力清单运行单位
县发改委(物价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信委、县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交通局、县农委、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体育局)、县卫计委、县审计局、县外侨办、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旅游局、县粮食局、县档案局、县供销社、县残联、县气象局、县烟草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畜牧局、县海事处、县水产局、县消防大队、住房公积金中心、县总工会、县编办、县农机局、县盐务局、县群工部、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金融办。
二、拥有办事大厅的窗口单位
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邮政局、安广网络、农网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人保公司、财保公司、国元农保公司、车管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企事业单位
县卫计委各直属医疗机构,县婚姻登记处、殡仪馆。
四、乡镇、开发区相关单位
财政所、民生办、派出所、农经站、农机站、水利站、计生办、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城建办、国土分局、社保办、林业站、交警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