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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人民日报:这20类饭局最好别去
编辑日期:2015/7/16  发 布:信息科  文章来源: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这20类饭局包括:

1.不准参加公务宴请

条规释义: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公款宴请。

2.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条规释义: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

3.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条规释义:市区或同一县(区)各部门之间的公务活动,应个人自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单位公款买单,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

4.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条规释义: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得让基层单位安排宴请。

5.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条规释义: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应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用餐。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吃请。

6.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

条规释义: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7.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条规释义: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8.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条规释义: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9.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条规释义: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10.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条规释义: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

11.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条规释义: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

1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条规释义: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13.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条规释义:公务接待对象是指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批准按规定予以接待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

14.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条规释义: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15.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条规释义: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同时内部接待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搞大吃大喝。

16.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条规释义: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17.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条规释义:私下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买单。

18.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条规释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19.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条规释义: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20.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条规释义: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饭前三问四看:先来一问谁埋单,私人聚会“公款买单”是大忌,买单者“误人误己”,参加聚会的党员干部也会“被牵连”;二问和谁吃,私人聚会要注意参与对象,除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带有明显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三问在哪吃,“会所”请吃很敏感。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一看吃喝人数,无关陪同人员过多的,属大吃大喝;二看消费总额,点鱼翅、鲍鱼、松茸等菜品的高价消费,属大吃大喝;三看菜品数量与就餐人数比例,比如三五个人点了十几个菜,可以认定为大吃大喝;四看就餐场所,有食堂的一律在食堂接待和就餐,无食堂的,严格按照就餐标准在外用工作餐,不允许到高档酒店接待和公款消费。(来源/人民网 人民论坛网)

 

逾越“饭局红线”吃不了兜着走

  新闻背景:近段时间以来,不少领导干部因大吃大喝问题而被点名、处分,杭州、丽水等多地纪委亦就领导干部饭局问题发提示、打招呼,一时引起社会热议。

  警示越多,边界越明。随着各地纪委铁面执纪,八项规定深入人心,在各地建章立制的探索中,领导干部饭局的“红线”愈加清晰,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戒尺”也更加明确。

  逾越饭局红线,难免吃不了兜着走

  江中洲:有了这些明确的“饭局红线”,如果再不改公款吃喝恶习,仍然我行我素,那必将招致“吃不了兜着 走”的后果。如果确因工作接待需要,也要在对口接待的前提下,考虑费用标准、就餐地点,绝不能打着接待的幌子,行奢靡浪费之实。如果只是私人饭局,也应该 事先“三问”,否则误陷“饭局门”,不仅使干部队伍形象受损,而且对自身也只有百害而无一益。

  其 实,要能不逾越“饭局红线”,不管是来检查工作的上级,还是迎接检查的下级,都要管好自己的嘴。来检查工作,就必须明确检查、督促工作这一目的,如果怀揣 趁机海喝胡吃一把,甚或把招待办得好坏作为评价下级工作优劣的标准,那不越“红线”就是一句空话。接待上级检查,要严格按照工作接待规定,抛却巴结讨好的 思想,丢弃趁陪同而满足自身口欲的意识,否则,自己必定难免“兜着走”的命运。

  所以,不管是谁,都必须牢记“纠四风”的相关要求,绝不能逾越“饭局红线”一步。一旦越过这条“红线”,必将被千万双眼睛盯着,即使采取何种隐秘手段为自己开脱,也不可能逃脱法纪法规的制裁。

  饭局红线”禁止的不仅是“舌尖腐败”

  燕凌远:常言道,民以食为天。前些年国人见面打招呼使用最多的一句问候语就是:“吃了吗?”这足以说明吃是人类生存的第一需求。但是在中国,吃饭还不仅仅是满足食欲、摄入能量这么简单,几千年来,人们通过吃饭来沟通感情、协调关系、处理问题,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吃喝文化”,称之为“饭局”。既然是饭局,自然“饭”只是个载体,“局”才是目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饭局已无法考证,但是,最有名的饭局,毫无悬念当属秦朝末年项羽邀请刘邦吃的“鸿门宴”了。在这一场闻名千古的饭局中,让原本弱势的刘邦从此占据主动,进而改写了历史。可见饭局虽小,事关大局。

  几千年来,中国长期处于人治社会之下,任何事情都是讲个“情”字,形成了典型的人情社会。而沟通人情最便捷有效的方式就是请吃,因此催生了中国人的“饭局”长盛不衰,同时也助推了当权者“舌尖上的腐败”。《中国青年报》2011年8月有篇文章表述,之前我国三公经费每年平均达到数千亿元,比重甚至超过了国防经费,这是多么可怕的情形!然而,我们知道,真正的“大头”,还并不体现在饭桌上,而是饭局之后的权利交易,那才是正真掏空我们百年基业、腐蚀我们健康肌体的“败血”之源!

  在吃喝盛行的不正之风淫浸下,一些人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吃”的筹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在他们眼中,单位变成了“吃喝摊子”,权力就是自己的“吃口”。职责范畴之内更是吃得心安理得,喝得理直气壮!潜规则公然取代了显规则。这种由“舌尖上的腐败”衍生出来的“吃喝现象”,直接导致了社会不公、法纪废弛和腐败横行。

  “吃了人家的嘴软。”不吃他的饭,就不会入他的“局”。党中央及时制定实施“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持续高压反“四风”,对社会上愈演愈烈的吃喝歪风当头棒喝。打破饭局,亮起红灯,让“舌尖上的腐败”戛然而止。两年多来,通过检查通报、严肃处理,彻底堵住了公职人员大吃大喝的“无底洞”,关上了奢侈浪费的“泄洪洞”。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管住饭局不仅要持之以恒地剪除露头的“草”,更要彻底铲除其隐藏的“根”。要通过全方位构建法治社会,“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民心田”,从源头上阻断干部吃喝意识的中枢神经。从这个意义上讲,饭局“红线”不仅是杜绝了“舌尖上的腐败”,更是推进依法治国、改善政治生态、引领公序良俗的一条有效途径。

  划定饭局红线更要强化监督落实 

  安子州:警示越多,边界越明。随着各地纪委铁面执纪,八项规定深入人心,在各地建章立制的探索中,领导干部饭局的“红线”愈加清晰,公职人员“八小时之外”的“戒尺”也更加明确。众 所周知,吃饭喝酒在官场活动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也是官员人际交往的重要手段。全国一年的公款吃喝会吃掉多少钱?2012年两会期间,九三学社曾提交 《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建议》中提到,2012年全国公款吃喝的开销已经达到了3000亿元。按平均每个饭局花费1000元计,每年大约有3亿个 公款饭局,平均每天有超82万个公款饭局。

  由此可见,公务接待现在既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又是挑起官民矛盾的重要因素,必须赶快刹车。其实,官场上的所谓“饭局”,表面上是一种吃喝,实际上是一种变 相的感情投资。当公款吃喝现象未能受到有效约束时,请吃者总会挖空心思,向被请吃者大表忠心或竭力体现宴请的别致,以起到“敲门砖”的作用。

  因此,类似“20类饭局”公职人员禁入的规定,不仅为官员划出了“红线”,还极大“解放”了官员,官员们也自由闲适了不少。正如曾经有官员说,“以前自己 搞接待,一个星期要参加四五次饭局,现在一个月都吃不到两次,‘三高’也降下来了。”县里的普通民众看到了往日见不到的景象:周一至周五的傍晚,各部门官 员甚至有县领导,在河边陪着老婆孩子散步闲逛。

  当然,为避免舌尖上的腐败换出“红线”之后,接下来关键是强化监督落实。首先,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特别要发挥点名道姓有威慑力、影响力,从而释放出触碰底 线就要付出代价的重要信号。其次,要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尤其能克服权力寻租的官僚主义作风和铺张浪费的奢靡之风。再有,要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机关、人民 群众和大众传媒的监督作用,把党的各级干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与此同时,还应当警惕饭桌上的腐败之风由明转暗,由外转内,改头换面,变换花样等“变种”行为。每个单位、每个部门都应好好理一理,查一查,看看自家有没有这种情况、存不存在这种现象。如果有,当即改正、彻底杜绝。

  刘仁胜:规范干部饭局,管好干部吃喝问题,很多时候要靠干部自觉。干部们赶赴饭局违规吃喝,通常比较隐秘,很难发现。近来因大吃大喝问题而被点名、处分的领导干部,绝大部分是因为有人举报才被查出来的。一些人吃饭不敢开税控发票了,全部开成定额发票,分解入账报销;或是将吃喝费用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化整为零在单位财 务报销;有的甚至将超出预算的招待费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其他公务消费科目支出以规避检查。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积习难改的情况,在落实上抱有侥幸心理。

  因此,要执行落实领导干部饭局“红线”,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增强他们管住自己的嘴的自觉性很重要。除此以外,还应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一 是要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目前财政资金预算决算、使用管理、报销审批、对外公开等方面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是公款大吃大喝依然不能杜绝的“病根”。针对干部公款吃喝变着花样报账的问题,强化财务审计,弄清花掉的每一笔公款的去向,是遏制干部公款吃喝的重要手段。

  二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责任,严肃追责。如河南省纪委就强化了“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最终促成“不能”的制度环境,让党员干部形成“不想”的思想自觉。

  “红线”既已画出,制度已建,规矩已立,只有让其真正发挥制度规矩之威,方能管住干部乱吃乱喝之嘴,方能真正遏制公款吃喝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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